山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12国道复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设施工程(高新区安全隐患三级督办)招标公告

山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312国道复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设施工程(高新区安全隐患三级督办)招标公告

  昆山市金侨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312国道复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设施工程(高新区安全隐患三级督办)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312国道复线高速公路出口交通设施工程(高新区安全隐患三级督办)

项目编号:KSJQ2016-T-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蓉

项目联系电话:****-********-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山高新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昆山市

联系方式:马主任 135*****8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昆山市金侨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蓉****-********-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昆山市庆丰西路669号中天大厦8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评委进行审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1.6、投标单位需提供2014年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1.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1.8、投标单位须具备交通设施或交通设备安装能力(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鉴定)1.9、非苏州地区注册的投标单位须需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以保证长期的服务。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3. 投标单位须在网上获取本次项目的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投标单位如不领取资料,造成投标失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注、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为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9:39至2016年06月1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昆山开发区庆丰西路669号 中天大厦8F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蓉

项目联系电话:****-********-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56.7153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6月12日 09:39至2016年06月15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昆山开发区黄河南路218号,长江路转合兴路到黄河南路)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6月16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昆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一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请看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项目名称
单位
工程量
备注

1
机非隔离金属护栏

720
3寸警示桩

1
包含原损坏护栏更换

2
警示栏

22
钻孔

1


3
水泥隔离墩

420
水泥隔离墩

1
总计840米

4
冷喷非机动车标志

22
油漆

1

标签: 高速公路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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