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关于安徽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关于安徽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安徽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采购人: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内容:安徽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为加快宿州机场项目的推进,按照国家民航局提前启动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的建议和市政府的要求,我市成立宿州民航机场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并正式启动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地面)和宿州机场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报告(空中)工作。为确保编制工作的高质量,其中宿州机场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要求编制设计单位须具备民航行业工程咨询和设计甲级资质,经了解,包括空军设计局在内,全国民航行业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仅有三家单位,而空军设计局按规定不参与民用机场设计。另宿州机场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编制工作涉及地形图、航线图等国家保密资料,按保密相关规定不宜公开。鉴于以上情况,本次项目采用招标采购方式无法满足要求,且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均为我市机场项目选址阶段设计单位,熟知华东地区机场整体布局,掌握大量宿州机场项目基础资料,为了确保可研编制工作保质保量高效率完成,利于项目后期评审、论证过程与民航华东地区空管局协调沟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故要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可研部分(地面))、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预可研阶段飞行程序设计部分(空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上海市空港一路99号(上海民航新时代机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空港一路99号(上海华东民航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朱大忠 联系电话:****-*******
此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6年6月12日至2015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反映。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联系电话:0557-*******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年6月12日
标签: 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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