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1.项目情况说明:
为了强化监督,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决定通过网上商城,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对双东区域积水点整治工程开展最高投标限价暨全过程跟踪审核。
该项目拟对文昌中路两侧公交车道下敷设DN600雨水管道约1.95km;宋城名都广场混错接点改造,敷设DM300雨污管道约0.3km,DN1000雨水管道(顶管施工)约0.3km;盐阜东路南侧人行道下敷设DN600雨水管道约0.9km;皮市街西北侧现状停车场内(田家炳实验中学门口对面)新建泵站(500m
3/h),敷设压力管道约0.17km;东圈门街低洼点新建泵站(500m
3/h);改造解放桥南溢流井座,增设截流井1座;对现状管道清淤、疏通、修复,同步实施区域范围内海绵化改造等。项目概算总投资
*****.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22.29万元,预备费370.63万元,项目建设期15个月。
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其中: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付费金额4.24万元)根据付费标准执行,效益付费按核减额的2%计付(核减额仅指施工图预算审核核减额,不包括按市场合理让利水平下浮核减额);全过程审核采购预算(付费金额23.63万元)根据付费标准的70%执行。采购总预算27.87万元,价格不作为竞争因素。若超过固定价格投标,则为废标。
2.咨询服务要求:
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项目概算批准手续。全面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情况。审核项目概算是否按规定获得批准。
(2)审核项目预算。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编制审核施工图预算,发现施工图预算超概算现象,中标单位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告。
(3)审核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是否依据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办法等相关文件;审核最高投标限价是否按市场合理让利水平进行调整;审核最高投标限价中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询价定价依据等。
(4)审核设计任务书编制是否合规合理,包含投资规模、工程内容、经济技术指标、质量要求、建设进度等。
(5)审核工程交付标准编制是否合规合理,包含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和数量等。
(6)独立开展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并出具4份最高投标限价审核。
(7)乙方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审核工作会议,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8)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送审材料(含电子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全过程跟踪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审核项目概算批准手续。全面了解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情况,审核项目概算是否按规定获得批准。
(2)审核项目合同并监督执行。审核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及大宗材料采购,以及与工程相关的买卖、借款等合同中涉及价款结算的条款是否符合财政、财务管理规定,是否经有关部门备案,对未经招投标程序而签订的合同要严格审核,并按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根据审核情况,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施工合同审核报告及建议书。
(3)审核建设项目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一般应采取“以编代审”的方式审核中标价,并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报送成交价审核报告。对成交价与最高投标限价存在重大偏差的,特别是不平衡报价可能对投资控制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将应对措施或建议书面报告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4)审核项目设计变更和设备采购计划的调整。参加有关工程设计的变更、施工方案的变更、工程签证会办等例会,对工程变更、签证和新增的工程量应逐一核价,对变更或签证的隐蔽工程应在覆盖前与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并保留影像资料。对变更应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工程量计量环节操作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扬建工[2013]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5)审核与监督用款计划、工程价款结算及资金使用情况。根据项目预算和进度审核用款计划、资金拨付情况,对项目各项结算、资金拨付、预付款(含甲供材)扣回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与监督,制止建设单位超付工程款或超供甲供材。
(6)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交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月度工作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7)收集整理评审资料,编制完整的评审工作底稿,并经相关专业评审人员签字确认。
(8)收到竣工结算资料20个工作日内,向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提交工程结算初步核对审核报告和全过程跟踪审核报告,报告对变更内容及价款要有专项说明。
(9)扬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服务周期:430天
报价方式:价格
类型:
评选方式:综合评分评分标准(下载)预览
:2024-05-10 09:00:00
谈判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
服务实施地:江苏省扬州市
需求文件:文件下载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预览1等含后面(见公告结尾处)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4-05-10 00:00:00
发布时间:2024-05-07 09:45:34
采购编号:JSYZC******Z202*****840
采购单位:扬州市财政局评审中心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0份,其中正本0份,副本0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如采购单位不需要供应商线下递交响应文件,可在上方谈判文件提醒中,填写0份。
供应商资格: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估算编制、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代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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