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QZF-2024-003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2)市政
联系人 李鹏飞 联系电话 150*****999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4-05-08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4-05-12 17:30:00
采购单位 陇南市武都区甘泉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 GQZF-2024-003 工程-施工 ******.0(元)

公告内容

  •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

    施工邀请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陇南市2024年省级薄改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陇南市武都区甘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GQZF-2024-003

    2、工程概况:甘泉镇赵坪村庭院经济示范项目,1号、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20m,宽:8.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19m,宽:8m;顶高:2.6m;拱间距2m。2号、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30m,宽:5.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29m,宽:5m;顶高:2.6m;拱间距2m。3、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30m,宽:6.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29m,宽:6m;顶高:2.6m;拱间距2m。4、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43m,宽:7.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42m,宽:7m;;顶高:2.6m;拱间距2m。5、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36m,宽:6.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35m,宽:6m;顶高:2.6m;拱间距2m。6、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24m,宽:8.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23m,宽:8m;顶高:2.6m;拱间距2m。7、双层覆盖塑料大棚外层:长32m,宽:8.5m;顶高:2.8m;拱间距1.2m。内层:长31m,宽:8m;顶高:2.6m;拱间距2m。

    3、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6、质量目标:合格

    7、工程地点:武都区甘泉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三个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人员要求:根据甘建〔2016〕231号文件标准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贰级及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泷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陇南凯德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智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08时30分至2024年5月12日17时30分通过登陆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 (陇南市) 电子招投标系统,网上报名完成后,并根据系统程序提示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竞价程序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5月12日下午17时30分前提交报价,过时无效。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经业主方评审合格,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提交报价金额,投标人应对报价及竞价负责,最终竞价为固定价,中标后不做递增或递减的调整。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格式自拟,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陇南市武都区甘泉镇人民政府;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甘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150*****999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标签: 经济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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