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通辽市相关工作部署及《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组织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结合开发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6月28日。

二、抽查对象

通辽市汇鑫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通辽市青年汽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盛金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抽查实施部门

本次抽查工作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发起,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配合。

四、抽查人员

部门联合抽查人员4人,具体为: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检查人员2人、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2人。

五、抽查事项

1、实际经营业务情况(是否涉及相关金融业务、是否空壳);风险情况,是否存在涉嫌非法集资;是否完成规范清理。

2、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是否已选择非金融类范围经营;是否发布包含集资内容的广告或宣传;是否按规定变更、注销、吊销、异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是监管方式和理念的创新,要高度重视本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筹划,精心组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二)强化担当,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实施监管,要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公开透明,规范监管。本次抽查的全过程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从抽查计划和任务的制定、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抽取匹配、现场检查及检查结果等全程留痕。严格后续处理工作,抽查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抽查工作书式材料应及时整理,归档保存。

七、其他事项

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附件: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资促进局 开发区分局

2024年4月29日


标签: 实施方案 双随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