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锡山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服务的招标公告

关于锡山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服务的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便〔2023〕291号 、《关于印发2023年无锡市优质高效绿色生产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锡农发〔2023〕59号)及《关于2023年锡山区省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第四批)立项及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锡农发〔2024〕6号)等文件要求,为了保证锡山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的正常开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该项目实施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人: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项目名称:锡山区耕地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服务;

3、建设地点:无锡市锡山区;

4、项目总投资:40万元;

5、工作内容:

(1)根据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合法、合规、足量采购物资,提供物资的质量合格报告,配合物资产品的质量抽检工作 ;

(2)根据实施方案中不同区域对应的技术模式按时采取耕作措施并足量施用物资,并对施用情况登记造册;

(3)树立宣传标识牌2块;

(4)组织现场观摩会1场,并开展技术讲座,发放技术资料。

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7、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包括人员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通信费用法定取费与税金等全部费用;

(2)所有的服务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或单位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拟定自主报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一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记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注:招标人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有效期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3)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近两年从事相关工作业绩证明;

(5)投标人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报价书。

(7)工作方案。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 5月 10 日 16 时,地点为:锡山区农业农村局耕地站104办公室 。

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则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3、投标文件必须装袋密封,封口处应加盖公章,不密封的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上应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靳苗苗

联系方式:0510-********

       无锡市锡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4 年 5 月 6日

锡山区2023年耕地提升项目实施方案.docx

标签: 耕地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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