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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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单位 | 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交易编号 | GSFTCG2024-037 |
采购方式 | 公开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马女士 | 联系电话 | 187*****267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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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5-07 16:0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5-09 16: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5-09 16: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4-05-09 18: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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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 001 | 货物类 | ******.0 |
公告内容
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甘肃省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的委托,对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SFTCG2024-037;
2.项目名称:平凉市疾控中心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9.5853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投标)。
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传染病应急小分队个人携行及保障装备 | 项 | 1 |
5.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注册期限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注册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五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未被列入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的“行贿罪”查询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07日16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09日16时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2.竞价时间:2024年05月09日16时00分00秒至2024年05月09日18时00分00秒。
3.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公告要求按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内容不全以及未按竞价时间进行报价者视为无效投标。
4.评标专家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根据实施方案择优推荐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未按规定时限、要求上传或内容不全者将不予通过。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平凉市)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按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时限进行网上报价,网上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依据最低价中标法自动确定成交人,随后发布成交公示。
(2)因系统设置原因成交通知书中显示的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特别申明招标人为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3)投标企业一旦报名响应投标,资格审查通过参与竞价的投标人在竞价结束后三日内须将投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电子版word及PDF格式U盘一份)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柳湖西路558号
联系人:杨 凯
电 话:139*****23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丰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定北大厦14楼1408室
联系人:马丽娜
电 话:187*****267
采购文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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