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大队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兴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海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兴海县大队委托,拟对兴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海南德瑞公招(货物)2016-022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人民币13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 | 3 |
各包要求 | 招标内容:1包:铁皮床、木质衣柜4门等; 2包:电视、打印机等; 3包:消毒柜、电器灶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三方出据的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年到2015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据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签字盖章(提供原件)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6年6月12日 |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2016/06/13 09:00--2016/06/21 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600元/包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德洋酒店六楼)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07/04 14:00 |
开标时间 | 2016/07/04 14: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德洋酒店六楼)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海南州公安消防支队兴海县大队139*****997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青海银行共和县支行 |
收款人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40*****00076559 |
其他事项 | 无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兴海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
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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