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

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

一、门诊特殊疾病包括哪些病种

门诊特殊疾病根据治疗方式、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实行分类管理。分甲、乙、丙三类(共49种)。

甲类(26种):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2.慢性肾功能衰竭(并发高血压的,不再单独享受高血压门特保障待遇);3.器官移植术后;4.白血病;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及骨髓增生性疾病(含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继发性骨髓纤维化症等,该病种内多个疾病不重复享受门特保障待遇);6.恶性组织细胞病;7.再生障碍性贫血;8.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9.视神经脊髓炎;10.肝豆状核变性;11.普拉德-威利综合征;12.进行性延髓麻痹;13.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14.精神疾病(含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分裂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15.肌萎缩侧索硬化;16.自身免疫性肝炎;17.丙型肝炎;18.结核病;19.血友病;20.除血友病外的凝血因子缺乏症;21.特发性肺纤维化;22.肺动脉高压;23.地中海贫血;24.尘肺病;25.重度骨质疏松;26.慢性活动性乙肝或伴随丁肝干扰素治疗(待遇期内不重复享受慢性活动性乙肝或伴随丁肝抗病毒治疗)。

乙类(10种):1.慢性活动性乙肝或伴随丁肝抗病毒治疗;2.结缔组织病和风湿病(含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干燥综合征、白塞病等,该病种内多个疾病可叠加享受门特保障待遇);3.糖尿病;4.银屑病;5.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6.肾病综合征;7.阿尔茨海默病;8.人工瓣膜置换术及血管支架植入术后;9.失代偿期肝硬化;10.帕金森氏病。

丙类(13种):1.癫痫;2.克罗恩病;3.溃疡性结肠炎;4.重症肌无力;5.心脏病(含风心病、心肌病、肺心病、冠心病、甲心病等,该病种内多个疾病不重复享受门特保障待遇);6.2级或3级高血压病;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8.支气管哮喘;9.甲状腺功能亢进;10.甲状腺功能减退;11.慢性血吸虫病;12.麻风病;13.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门诊特殊疾病的待遇是怎样的

特殊疾病患者实际发生的,符合该病种诊疗、用药范围的门诊治疗费用,按以下报销比例和支付限额报销。

(一)甲类

甲类门诊特殊疾病原则上实行定治疗机构、定治疗医师、定治疗方案的“三定”管理。

报销范围:在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认定病种诊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扣除乙类个人先行自付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负担一次二级医院起付金额(参保居民:成年人60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400元;参保职工:在职职工600元,退休职工500元)后剩余的医疗费用。

举个例子:发生的符合认定病种诊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费用-乙类先行自付费用-二级医院起付线(一年只扣一次)=可报销的医疗费用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按二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一档70%;二档80%)报销;参保职工按住院报销比例报销。

小贴士:精神类疾病不用扣除医院起付线,其余报销政策与上述政策一致。

(二)乙类

报销范围:符合认定病种诊疗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按80%报销;参保职工按90%报销。

报销限额:慢性活动性乙肝或伴随丁肝抗病毒治疗、结缔组织病和风湿病参保居民为每年1200元;参保职工为每年2400元。其余病种参保居民为每年900元;参保职工为每年1800元。

(三)丙类

报销范围:符合认定病种诊疗范围的药品和诊疗项目费用。

报销比例:参保居民按80%报销;参保职工按90%报销。

报销限额:参保居民每年300元;参保职工每年1080元。

温馨提示

1.患有多种乙丙类特殊疾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可合并计算,职工医保合计最高3600元,居民医保合计最高1560元。

2.当年2月1日(含)以后新认定的乙、丙类特殊疾病患者,新认定病种的当年年度支付限额=当年享受待遇月数×年度支付限额÷12。

3.参保患者一个自然年度门诊特殊疾病报销费用计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如何申请办理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一)方式一

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我县具有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认定。

我县具有门诊特殊疾病认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中江县人民医院、中江县中医医院、中江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仅认定精神类疾病)、中江县第二人民医院(仓山中心卫生院)、中江县第四人民医院(龙台中心卫生院)

(三)方式二

由患者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乡镇人民政府医保窗口申报。

申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参保患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③《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如何报销门诊特殊疾病费用?

1.直接结算: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含临时卡)或医保码扫码、刷脸在门诊特殊疾病定点医药机构购药实行即时结算。

2.手工报销:因特殊原因未直接结算的,凭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医保码、就医购药发票、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检查检验报告单、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到乡镇人民政府医保窗口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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