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比选定点租车单位的公告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比选定点租车单位的公告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比选定点租车单位的公告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有公务用车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1家定点租车单位,便于后续临时性工作租车规范有序进行。现将公开比选定点租车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单位资质及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报名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投标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各一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具有汽车租赁业务,同等报价情况下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表优先考虑;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本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信的商业道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的其它书面材料
1、出租方车辆状况要求:必须保证提供的车辆手续完备、证件及各种备件齐全,车辆购置时间在五年之内,行驶里程在8万公里以内,车况良好,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出具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车辆的各种保险费和税费,包括强制保险、车船税、全车盗抢险、车辆损失险、车辆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第三者责任险(200万元及以上)等附加险;(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每次出行车辆的年检、环保检测、维修和保养,并承担费用。如遇当日车辆限号,由出租方负责提前更换车辆保障工作。(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租赁期内,车辆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出租方要全程处理交通事故、租赁方配合处理,车辆维修期间租赁费用由租赁方照常给付,当年车辆保险费用上浮由租赁方承担,租赁方无其它损失费用承担。(提交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车型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租用车辆,因日常工作中需要经常在乡村小道、沿河坑洼路段、陡峭山野坡道小路等区域开展巡查检查,具体车型按巡查区域和工作需要,提前告知租车方按路况用车。
三、比选方式及相关事项
1、比选申请书1份,密封并加盖公章,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2、根据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相关规定,对参与比选的单位(3家及以上)组织公开比选,以车型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比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中标单位要确保同车型报价为本公司出租时的最低报价。如发现中标单位与其它租赁单位的报价低于我单位时,终止合同,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当时签定合同金额的2倍。
5、如因政策原因(比如都江堰市机关事务中心统一招标确定全市定点租车单位),则按都江堰市机关事务中心有关要求执行,定点采购合同自动解约。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3日12:00,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书将不予接收。
递交地址:都江堰市东虹路104号309室
五、联系方式陈先生 电话:028-********
附件: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租赁车辆报价表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成都市都江堰生态环境局租赁车辆报价表
XXXXX单位 | ||||||
车型 | 座位数 | 租金 | 最终报价 | 备注 | ||
日租 | 月租 | 日租价 | 月租价 | |||
丰田轿车 | ||||||
现代轿车 | ||||||
大众轿车 | ||||||
现代越野车 | ||||||
三菱越野车 |
标签: 公开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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