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成环保车用甲醇汽油、甲醇柴油、燃炉用生物醇基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新型合成环保车用甲醇汽油、甲醇柴油、燃炉用生物醇基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生物醇基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6-061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宁甘管(2015)13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青海鸿基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河工业园区西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占地约8亩左右,建设年产M85-M100甲醇汽油3万吨、甲醇柴油2万吨、燃炉用生物醇基油5000吨。总建筑面积2100平米,其中:生产车间1200平米、综合库500平米、办公室400平米。
2.3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2.4建设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及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且在本单位注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人亲自报名的,被授权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提供证明资料参加报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三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
(4)省外单位还需提供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青备案手册;
(5)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有效的纳税证明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报名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8号银泰壹号A区公寓银柳苑2号楼3单元3162室,青岛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4.2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鸿基新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8*****788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湖路8号银泰壹号A区公寓银柳苑2号楼3单元3162室
邮编:810008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传真:****-*******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二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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