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招标公告

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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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GJZ2024J-C0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水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551.874549万元,招标人为长春水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水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水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联合体投标
工程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电子上
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问: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七、其他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GJZ2024J-C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己批准建设,已由关于水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
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展陈项目
2.2招标范围:(1)展陈装饰装修:展陈空间内吊顶、墙面及地面装饰施工、美工文字制
作及安装、模型制作、原有顶面及地面装饰拆除等。(2)展陈智能化工程:展陈空间内LD
大屏幕显示系统、音响控制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智能灯光控制系统及综合布线等。具体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东北亚国际会议中心庐山厅。
2.4计划工期:2024年6月5日-2024年7月5日,共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6最高投标限价:5518745.4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
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
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
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
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
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
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
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
充通知》的规定。
3.4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
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3.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问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r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
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各联合体成员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贵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3年10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请到吉林省公共资源
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
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A.2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
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
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
人,且投标人也己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阋知,以免错过信息影
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子以拒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
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和进行远程开
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
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
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
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
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
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
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
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
选人。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
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9
招标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水春街6888号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Y3#楼107、108

联系人:王晓影
电话:1884405949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华患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5388447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0126.C0
邮编:130051
地址:长眷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0M
邮编: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永春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永春街6888号长春东北亚国际博览中心Y3#楼107、108

联系人:王晓影
电话:18844059499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17002
地址:华惠路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5388447
电子邮件:
8柳
工程数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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