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招商公告
(招标编号:研和【2024】第10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招商内容,招标人为弥勒市弥阳街道铺
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运营管理内容:弥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铺田上村小组
现有商铺19间,位于弥勒市弥阳街道人民路福地半岛一期,可使用面积5200余
平方米。现将19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管理能力强、信誉良好的运营
管理合作伙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
务登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
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招商申请人提供2020年、2021年、2
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
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2年12月1日
后成立的企业):
2.3
招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
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n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
件,确保清晰真实。
2.4
诚意金:招商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诚意金35.00万元。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8时00分到2024年05月1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号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人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7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弥勒市
联系人:李建刚
电
话:13708633761
电子邮件:761795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
1号商铺三楼
联系人:方师、李师
电
话:
18388431202
电子邮件:
1016963128@qq.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但疗
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
招商公告
本项目“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招商人为弥
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招商代理机构为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择优选择运营管理合作伙伴(以下简称:招
商申请人)。有关情况如下:
一、招商情况概况
1.1项目名称:弥勒市铺田上村集体商铺运营管理公开招商项目:
1.2
运营管理内容:弥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铺田上村小组现有商铺19
间,位于弥勒市弥阳街道人民路福地半岛一期,可使用面积5200余平方米。现将1
9间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遴选管理能力强、信誉良好的运营管理合作伙伴。(
商铺清单详见“第五部分招商人需求”)
1.3合作年限:10年:
1.4
合作模式:合作运营管理期间由中选单位自负盈亏,中选单位每年向弥阳街道
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铺田上村小组支付固定资产投资回报款,第1年至第5年的
投资回报款不得低于80万元/年,第6年至第10年的投资回报款不得低于100万元
/年。
1.5
投资回报款:第1年至第5年为80万元/年(底价),第6年至第10年为100万元/
年(底价)。
1.6其他:
1.6.1
双方签订合同时,成交人须一次性足额支付第一年度的投资回报款。后续投资
回报款一年一付,具体支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2
成交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之后,成交人须继续履行原客户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金由成交人收取:
1.6.3
成交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之后,物业管理费由成交人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
电费、卫生费、垃圾处理费等由成交人向相关服务单位支付。
二、招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招商申请人提供2020年、2021
年、2022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
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2年1
2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
2.3
招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
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
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扫描
件,确保清晰真实。
2.4
诚意金:招商申请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诚意金35.00万元。
2.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请招商申请人于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
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人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
1号三楼)报名并购买招商文件。招商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四、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7日14时30分,地点:
云南研和工程项且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三楼)。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响应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项目招商人:弥勒市弥阳街道铺田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联系人:李建刚
联系电话:13708633761
招商代理单位: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号三楼
联系人:方师、李师
联系电话:18388431202
电子邮箱:76179582@qq.com
2024年05月06日
NaA/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