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云0112破5号关于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税务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3云0112破5号关于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税务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案公开选聘税务咨询机构的公告

2023年11月3日,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云0112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盈房地产”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阳光城滇池半山花园项目破产重整清算组为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保障通盈房地产破产重整程序顺利进行,管理人拟聘请税务专业中介机构就通盈房地产税务事项展开自查;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核税收债权、完成税务申报等税务核算和测算、如实办理涉税事项、 进行税务风险把控、提供全方面的税务咨询等专业服务;对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进行公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一)注册信息

企业名称

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358号马街街道办事处205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6NGTUKXJ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年11月26日

经营期限

2018年11月26日至2048年11月25日

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吴圣鹏

登记状态

存续

(二)项目概况

“阳光城滇池半山花园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春雨路2号地块(白沙地项目)内,项目总用地面积667.52亩,净用地面积560.03亩。包含地3、4、6、7、15号五个地块。主要建设住宅小区及公建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92万㎡,地上计容面积54.25万㎡,建筑密度30.5%,绿地率40%。其中:

4号地块(悦澜海苑),产品含叠墅、洋房、合院、临街商铺等业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11,591.61㎡,剩余未售面积105,646.99㎡,其中含人防车位26,903.14㎡,非人防车位25,026.53㎡;

7号地块(漫悦海苑)产品含洋房、小高层、临街商铺等业态,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97,582.55㎡,剩余未售面积134,992.77㎡,其中含人防车位28,029.55㎡,非人防车位49,880.91㎡。另外,为实现7号地块交付目标,2023年12月5日管理人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西山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共益债借款投资人,通过《共益债借款合同》借款5850万作为“保交”资金。

3号地块已部分动工,产品为洋房和幼儿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37,358.51㎡,全盘未售。

6号地块为二类居住建设用地,容积率1.8,预估总建筑面积130,967㎡,地上计容建筑面积84,101.51㎡,目前未动工。

15号地块为商业建设用地,容积率1.2,预估总建筑面积20,256㎡,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0,826.17㎡,目前未动工。

二、参选机构资格要求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并通过上年度有关部门的年检,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履行本公告所载服务内容所需的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有效资质。

3.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

4.项目服务团队中有三人(或以上)具有注册税务师资质,服务团队人员的数量及专业能力应能保证本项目工作需要,应具备承办税务咨询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

5.现场负责人需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历,近三年曾主导过破产企业的税务咨询业务。

6.近三年(2021年至今)有类似业绩经验,具有破产案件涉税业绩的优先考虑。

7.与通盈房地产、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客观履职的利害关系。

三、服务内容

税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日常税务业务咨询。

2.清理公司破产受理前后的全部欠缴税、费,并出具相应书面报告。

3.协助公司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缴纳税款、申领税务发票、办理涉税相关手续(如有)。

4.依税务机关要求,协助通盈房地产(含子公司)以及江怡地产依法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5.协助公司特殊事项税收筹划,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落地,抵债资产过户、不动产转让过户、不动产确权等情形下的税收政策及应对策略、廉租房出售、办证合法减少税收成本提供合理化建议等。

6.为管理人以及通盈房地产提供税务咨询,协助管理人或者直接与税务机关沟通,完成通盈房地产税务清算、税务注销(若必要时)等工作。

7.根据破产重整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管理人、法院、政府的要求,提供与本次破产程序涉及的专业服务,并出席相关专业会议,对专业事项进行汇报、解答或接受询问,必要时出具书面答复。

8.协助管理人对税收债权进行核查和出具意见。

9.管理人认为需要由税务服务机构完成的其他工作。

10.具体工作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服务合同为准。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 一 )材料清单

参与本次选聘的机构需按照如下清单提供材料,以备管理人评定:

1.竞聘意向书。

2.有效的税务咨询机构注册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许可)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没有违反报名条件的承诺函。

4.授权委托书(若有)。

5.项目服务方案和计划。

6.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及简历,税务师应提供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近三年(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破产重整税务咨询服务业绩(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报价:本次报价为包干价,应当包含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的费用、项目组成员的食宿和车旅费,以及其它伴随服务费等。

9.保密承诺函。

(二)材 料 要 求

1.竞聘方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写竞聘文件,具体详见附件。

2.竞聘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装订成册,填写目录;于竞聘文件封面处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竞聘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竞聘方的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竞聘文件上签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如对竞聘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竞聘方的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竞聘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4.竞聘方提交与竞聘文件正本一致的电子版文件一份,以 PDF格式为宜,于竞聘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选聘方。

5.竞聘方应将前述竞聘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密封装在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正面应清楚标明递交至选聘方名称、竞聘项目名称、竞聘方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在文件袋的封装处用密封条密封,在密封条上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密封章。

6.竞聘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上午9时,过时视为未提交竞聘文件,由竞聘方承担相应的后果。

五、报名方式

拟报名的税务机构应将盖章的《报名确认函》(详见附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ydcguanliren@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18时前,逾期视为未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交《报名确认函》原件。

六、评选方式

1.选聘方将在2024年5月11日下午14:30时在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三楼会议室(详细地址: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座写字楼三楼)进行现场公开选聘,竞聘方的应按时参加。

选聘会议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管理人的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三人。债权人代表、债务人企业代表、法院可列席监督评选。

3.选聘程序

由管理人成员组成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先行审阅各方提交的竞聘 材料(主要是资格文件、类似业绩证明文件等)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评审后选聘方将安排竞聘方分别就以往业绩、项目服务方案、主要计划安排、服务承诺和保证措施、报价等进行现场陈述,每一位竞聘 方的陈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陈述后留有答疑时间,答疑时间不包括在内,在竞聘方进行陈述时,其余的竞聘方应回避。

4. 评审标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 审 标 准

评分

1

资格评 审标准

资格条件

竞聘方资格条件

30

营业执照或依法设立的相关证书

竞聘方未超出其营业执照或其他批准文件的经营范围参加谈判。

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符合竞聘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盖单位章;竞聘文件正本中的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为原件。

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有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符合竞聘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竞聘文件正本中的 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2

确定 成交人

综合评价

通过初步评审(资格评审)和详细评审(即陈述、 答疑),由评审小组根据报价、方案等因素,确定 最高分者为成交人

70

5.评审小组对竞聘机构进行评分,并按得分顺序确认最终的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获选机构由管理人报送西山区人民法院备案。

6.管理人无义务向未选中单位解释其未被选中的原因。

七、特别说明

1.综合分数最高的机构为中选机构,第二名为备选机构。若只有 一家机构报名且符合资格条件,则该机构直接中选;报名的竞选机构一旦确认,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由管理人拟定且委托合同不得违反本公告内容。

2.竞选机构应于管理人确定为竞选机构后3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并进场工作。

3.为保证程序的高效推进,对于不按时、按质提供税务服务的机 构,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管理人有权直接指定备选机构或其它合法中介机构履行相关工作。

4.如破产程序中对本项目税务咨询工作内容、事项进行调整,或税务咨询书面报告过期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报告、补充税务咨询报告 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如税务咨询机构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或重大失误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5.由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在中介机构按时按质完成服务工作的前提下,付款期限为破产财产分配时在破产费用中支付。

6.中介机构费用支付不早于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之前,竞选机构请充分考虑并提出报价。管理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且中选机构应按照承诺时间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八、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座写字楼3楼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电话:180*****638

电子邮箱: tydcguanliren@126.com

昆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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