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4〕194号

送达公告洪府复字〔2024〕194号

黄敏:

杨琴不服南昌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昌东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高公(昌)行终字〔2024〕0002号),于2024年2月7日向本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府依法已予受理。你作为本案利害关系人,拒绝提供现住地且拒接电话,导致本案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洪府复字〔2024〕194号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延期审理通知书、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和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府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91-********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延期审理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中止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洪府复字〔2024〕194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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