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6.19”开放日活动承办项目的采购公告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关于“6.19”开放日活动承办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做好2024年6月19日开放日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宣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展示工作成效,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满意度,现就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6.19”开放日活动承办供应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4年“6.19”开放日活动承办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开放日活动结束。

  (三)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具体服务

  1.在市救助站的指导下,承办“6.19”开放日活动,配合做好活动前后有关工作。

  2.拍摄并后期制作3分钟左右的救助工作宣传片(视频清晰度为1080P)。

  3.协商定制2个表演节目。

  4.举行寻亲工作室揭牌仪式。

  5.制作宣传展板、宣传折页等相关物料。

  6.搭建活动舞台,高清LED屏播放相关宣传片。

  7.活动全程拍照、视频录制等。

  8.起草活动宣传通稿,协助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宣传。

  (二)项目质量要求

  1.付款方式

  (1)按合同条款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中标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50%合同价;活动结束,中标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剩余50%合同价,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具体付款方式及条件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2.验收要求

  (1)验收依据为该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项目合同、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范、规程和标准。

  (2)项目执行完成须由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3)中标人应对其项目实施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需为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下载http://search.ccgp.gov.cn/zcfgsearch)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至13日,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综合办公楼105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项目质量保障措施、项目安全管理措施、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等《评分细则表》(附件1)列出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或者光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附件: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5月7日

标签: 活动承办 开放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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