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云数据处置中心及应用平台系统等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云数据处置中心及应用平台系统等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区检察云数据处置中心及应用平台系统等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WY2016-WJ-G-016
(二)、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区检察云数据处置中心及应用平台系统等
交货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资格预审条件:
A、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B、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
1、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
2、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产品(审讯主机、图形工作站、审讯业务管理系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加盖原厂公章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书原件带至报名现场备查,授权书及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制造厂家公章和投标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授权书内容须包含厂家联系人、固定电话,以备核查)
3、审讯设备必须实现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视讯系统无缝对接。提供投标单位及审讯设备厂家关于所投设备与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视讯系统无缝对接的承诺书原件。
4、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动合同、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用于执行《苏州市吴江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上述所有资料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报名现场审核。对提供报名资料有伪造或虚报,受过政府行政部门通报、处罚已骗取报名资格单位经招标代理机构核实的将列入失信或不良行企业,同时取消报名及投标资格,并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扣分,予以公告。为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的方式。
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地点:苏州三香路万盛大厦12E。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相关资料。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卫斌 联系电话:****-********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6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三香路万盛大厦12E
出售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五)、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3:00-13:3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3:30时整
开标时间:2016年7月4日下午13:30时整
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局3楼开标室
(六)招标代理单位
名 称: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三香路万盛大厦12E
电 话: ****-********/134*****373
传 真: ****-********
邮政编码: 215000
联 系 人: 朱敏
(七)其他事项说明
答疑截止时间:按《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本公司,未按此规定提交的答疑及质疑文件将不予采纳
联系人:朱敏
电 话: ****-********/134*****373
传 真: ****-********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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