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磋商邀请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2024下半年)项目(委托代理编号:HNZWXXCG2024-00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2024下半年)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WXXCG2024-008

3、采购项目预算: 76.5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t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最高限价

标的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单位

标的预算

/

76.5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购买后勤服务(2024下半年)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76.5万元

1、购买服务范围包括: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机关院区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马坡岭办公楼及宿舍院区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胡麻井院区服务

2、服务内容:包括后勤服务:机关院内秩序维护、车辆停放、保安、保洁、水电管理、电梯管理、中央空调管理、监控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院区管理、疫情管理等综合劳务(物业)服务;后勤服务:会务服务、文印服务、网络安全(含舆情管理)服务。

3、服务总体目标:通过提供后勤服务,达到管理有序、卫生清洁、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安全可靠、环境优美、形象良好的政务服务机关目标。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 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资格审查时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首市乾州新区乾邮嘉园1栋1112室

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获取。磋商文件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8楼806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南路85号)。

3、磋商时间:2024年5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8楼806会议室(吉首市人民南路85号)。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网站(http://hunan.chinatax.gov.cn/xx/county/

201*****088258/lists/201*****088375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磋商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江先生

2、电话:186*****51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吉首市税务局

(2)地 址:吉首市人民南路85号

(3)联系人:李先生

(4)电 话:139*****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吉首市乾州新区乾邮嘉园1栋1112室 (3)联系人:江先生 (4)电 话:186*****516

标签: 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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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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