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底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清底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及《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完成2024年度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任务的通知》(黔水运管函〔2024〕3号),要求清底河水库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申报工作。经盘州市水务局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清底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盘州市清底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通过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征集有相应资质的服务单位参与竞争性谈判,现公告事项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盘州市清底河水库(中型)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标准:盘州市清底河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报告编制,执行《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现行水利标准;
(三)工程地点:盘州市清底河水库(盘州市保田镇小河沟村);
(四)采购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县级财政预算资金39万元;
(五)工期:3个月;
(六)成果要求: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专家组审查。
二、报告编制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报告编制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报告编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且持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三)报告编制单位具有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承担中型或以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单位。
(四)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需满足本项目服务需求;
(五)报告编制单位近3年(2021年4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
(六)参加此项目投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报告编制单位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七)报告编制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止在盘州市保田片区水库管理所(清底河水库)报名。
(二)报告编制单位报名时提供资料(密封)
1.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相关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可承担中型或以上水库大坝安全评价的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报告编制单位近3年(2021年4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服务合同复印件);
5.报告编制单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以上所提供资料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谈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家数及资格初步审查,若满足竞争性谈判要求,将对符合条件的报告编制单位发邀请函参与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六、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盘州市保田片区水库管理所。
联系人:黄昌高;联系电话:135*****889。
盘州市保田片区水库管理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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