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2025年微生物促进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其中茶园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清凤公司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招标,招标完成后,对应合同与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及其各下属公司/污水处理厂分别签订。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采购招标货物清单

货物名称

质量标准

使用单位

招标数量(吨)

微生物促进剂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茶园污水处理厂

173

大渡口污水处理厂

63

大九污水处理厂

46

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

43

沙坪坝污水处理厂

50

土主污水处理厂

277

西永污水处理厂

259

清凤公司

100

合计

1011

注:(1)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招标人书面确认并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因本次招标货物总数量、各使用单位所需数量均为暂定量,不排除有修改,投标人对此明知且接受需自行承担暂定数量与实际结算数量差异造成的风险。

(2)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提供所投产品样品三份,每份300ml。样品须用广口试剂瓶专用容器(专用容器由乙方自行提供)密封包装,瓶口用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密封纸条(注明封口日期)密封。每件样品须贴标签,标签上须写明所投产品厂家名称、货物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本项目名称、编号,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样品将作为中标合同签订前的检测及验收的标准之一。

2.2、供货时间要求:根据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时间短于24小时,则按投标人承诺的时间执行)运到招标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交货地点:茶园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东港新城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土主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清凤公司运维各厂站(高滩岩污水处理厂,伍家河沟水质净化站,杨家沟污水处理站,三百梯污水处理站,芭蕉沟污水处理站,茶园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

2.4、供货期:18个月(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质量保证期6个月。在本次招标供货期内,投标人供货总量已达到招标人本次招标总数量,或投标人供货总量虽未达到招标人本次招标总数量但达到某使用单位本次招标总数量时,招标人/该使用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人终止供货或继续供货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等任何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按招标人/该使用单位要求执行;若招标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终止供货的,则相应合同供货期自招标人/该使用单位发出终止供货通知之日提前届满;若招标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继续供货的,则投标人应按合同约定和招标人/该使用单位要求继续供货。若招标人所属某一公司的供货量达到该公司的招标暂定数量时,可以由其他供货量未达到招标数量的公司进行调配。

2.5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西永厂开展7天上机试验,上机试验起始时间以水质稳定达到上机试验要求后起算。按照招标技术要求,达到药剂耗用及水质控制指标(送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出具上机试验合格报告后签订合同。 3.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

货物执行标准及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者经销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和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2代理商或经销商作为投标人的,须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生产企业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或者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为废标);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的,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两者均为废标。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4.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来任意一年,具有市政污水处理行业所投微生物促进剂产品供货业绩1个(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生产企业投标的,提供本企业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的自身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销售商的,提供生产厂家业绩须加盖生产厂家及投标人自身鲜章。

4.4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ISO*****、ISO*****认证(提供有效的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4.5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上机单耗不高于10.5kg/km3,出水TN不高于9.5mg/L,出水COD不高于15mg/L(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6 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7 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4.8 投标人须提供运输危害性鉴定书(提供具有CNAS资质单位出具的鉴定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9 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主城区的运输保障。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投标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或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合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

4.10投标人须在重庆或重庆周边设有库房,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24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提供按时供货承诺书盖章原件)

4.11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04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12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9日09时3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二层

联 系 人:颜老师

电 话:023-********

标签: 微生物促进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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