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城区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招租公告
?薛城区人民医院便民超市经营权招租公告
一、招租标的概况:
薛城区人民医院位于燕山中路,招租标的场地具体位置分两处,场地一位于薛城区人民医院西门内南侧,面积约18.2平方米;项目场地二位于薛城区人民医院外系楼一楼大厅东北侧,面积约21.6平方米。
二、招标起始价:1.5万元/年 。
三、租赁期限:租期三年。
四、采购方式: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统一进行一轮报价,报价最高的为中标方。
五、中标方的确定:本项目评审采用出价高者、经营方案思路优良、给医院的优惠条件、服务承诺等条件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合作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合作权,严禁恶意抬价、串标等行为。)
六、标的经营范围:食品饮料、日常生活用品等;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证照;不得经营除日用品、食品销售以外的范围,如不得经营药品、医疗耗材等;另外根据医院无烟单位和治安管理要求,禁止销售香烟、电子烟、刀具等。
七、服务要求:
(一)中标方销售的商品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格商品,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二)中标方所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大型商场及其他超市的价格。否则被医院职工或其他顾客举报属实,应及时调整,并且退还差价部分,如果3天内拒不调整则按发现之日起累计天数处以该商品销售总额的10倍处罚。
(三)中标方负责支付便民超市使用的水电费用(按实计费)。
(四)中标方负责便民超市对外经营和内部管理,并承担在经营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员工的工资福利等),若出现拖欠货款、员工工资等纠纷,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与医院无关。
(五)中标方如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征得医院同意,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六)中标方在承租期间不得对经营权进行转让、转包。
(七)中标方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税费,若出现问题与医院无关,一切后果均由中标方承担。
(八)中标方负责经营场所内的安全,因中标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因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与医院无关。
(九)中标方在服务过程中因与服务对象发生纠纷而产生的一切赔偿均由中标方负责,与医院无关。
八、办理报名手续事项:
(一)公司:1、单位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授权人身份证;4.投标人简介等资料。
(二)个人:1、个人身份证;2、经营方案及思路;3、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并按相关营业范围经营承诺书。
有意竞标者,凭本人身份证(公司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办理报名手续。
九、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薛城区人民医院总务科。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科长 0632-*******
十一、本邀请在薛城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s://www.xcph.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次招标不专门组织答辩会,不解释投标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薛城区人民医院
2024年5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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