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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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1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7,2320万元,招标人为长眷卷市轨
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横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
2027)。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3工程概况为了保证轨道交通车辆中心各车段车库冬
季供暖工作的可靠运行,冬季采暖期间燃气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天然气报警系统是确保燃气
安全使用的重要安全设施,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的行业标准需对设备按年度进
行检测检定工作,2024至2027年车辆中心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8号线场区供
暖期燃气开栓前,完成天然气报警设备复核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工作,检测完成时问应
能确保入冬前车库及时供暖的时间稀求,保证车库正常运行。4招标范围:按《可燃气体检
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订G693-2011标准,年度内对报蓄设备进行检测,并约请计量检定机构
对每只探测器进行检定,合格后出具年度周期检定的合格报告,每年燃气开栓之前完成此项
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5服务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6服务
目标:优质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卷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
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中必须
满足相应投标标的服务类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
2项目负贵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年
内(2021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检测业绩至少一项。
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团境内1项及以上类似相关检测业
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续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
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
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ov.cn)中列入失倍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
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杜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
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7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
间,下同),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文件的请将以下登记材料扫
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于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收件邮箱“2756940481@q9,com”,我司在收到登记资料后将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与
潜在投标人以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
稀附的登记证明文件如下:(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2)拟投入本
项目的项目负贵人相关证件和近三年管理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等)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
份(6)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2021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
议书)1份(7)
信用中国(wn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m,ccp.ovc)信用记录网上截图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
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8)投标人在“中国栽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
表人无行购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
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
位公章格式自拟):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
单元1016室)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侮华府25栋2
单元1016室)开标室
七、其他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YZB-2024-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警器检测项目(2024-2027),
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车场天燃气报著器检项目(2024-2027),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工程概况为了保证轨道交通车辆中心各车段车库冬季供暖工作的可靠运行,冬季采暖
期间燃气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天然气报警系统是确保然气安全使用的苴要安全设施,按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相关的行业标准需对设备按年度进行检测检定工作,2024至2027年
车辆中心1号线、2号线、3号线、4号线、8号线场区供暖期燃气开栓前,完成天然气报警
设备复核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工作,检测完成时间应能确保入冬前车库及时供暖的时间
需求,保证车库正常运行。
2.4招标范围:按《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693-2011标准,年度内对报警设备
进行检测,并约请计量检定机构对每只探测器进行检定,合格后出具年度周期检定的合格报
告,每年燃气开栓之前完成此项工作。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2024年10月11日至2027年10月10日。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
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中必须满足相应投标标的服
务类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
3.2项目负贵人: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贵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三
年内(2021年至今)具备类似项目检测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项及以上类似相关检测
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续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
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贵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苹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
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
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半年
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杜保的有效
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39
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邮件登记获取文件的请将以下登记材料扫描件及联系
人、联系方式、邮箱于招标文件的获取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吉林省涔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收件
邮箱“2756940481如q.c0如”,我司在收到登记资料后将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潜在投标人
以郎件或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附的登记
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贵人相关证件和近三年管理过的同类或类似项目证明材粼中
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3)企业开户许可证明相关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4)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必须为单位在职员工,且整
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被授
权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内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
(6)近三年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2021年至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1份:
(7)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
录网上截图1份(裁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8)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
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地点
为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股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话:0431-81619186
2024年5月7日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纪检、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
纪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贵任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声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温明伟
电话:0431-8161918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贵人):面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H
0210008

标签: 燃气报警器 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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