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单元街区层次详细规划修改东盐河片区征求意见稿
连云港市单元街区层次详细规划修改东盐河片区征求意见稿
本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并非最终审批结果。如您对公示内容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间内将书面意见邮寄、发送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公示单位(请注明“公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5日
公示方式: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iangsu.gov.cn/lyg/)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ghz.gov.cn/)
公示单位: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联系(监督)电话:0518-********(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
为优化片区商业服务体系,响应高品质住宅建设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海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连云港市 **********单元街区层次详细规划修改(东盐河片区)》。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拟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区位
东盐河片区位于连云港市**********单元,东至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界线,西至港城大道、东盐河路,南至苍梧路,北至振华东路。
二、修改内容如下
1、将原图则中GX-05-01-06、07(社会停车场用地和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调整合并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2、将原图则中GX-05-01-14(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3、将原图则中GX-05-01-22(商业交通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4、将原图则中GX-05-02-04、05(居住用地和幼托用地)调整合并为中小学用地。
5、将原图则中GX-04-02-22(医院用地)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6、将原图则中GX-05-07-05(商业商务混合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
7、将原图则中GX-05-09-08(居住用地)西北角调整为商业用地。
8、将星海湖东侧原农林用地和陆地水域调整为湖泊水面用地和公园绿地。
三、编制单位资质
该规划由江苏省城镇与乡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编制,资质证书编号:自资规甲字********;等级: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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