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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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H【招】2024-LJ-00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产业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
建:
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是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
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
,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m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弓(附注))或
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
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
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
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
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成
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
违法记录声明函)。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9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8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2.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
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5月13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
路下段南侧)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
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
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招】2024-LJ-004
2.项目名称:松坪乡永红沿所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5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49.964482万元
5.采购需求:产业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整治: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口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
建:
口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
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口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
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
,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
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或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处罚
期限尚未届满的):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至本项目投标文
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
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或
公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
期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以来公
司内部完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日期
前3个月内由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或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自行承诺。
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3.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
1月1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成
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
违法记录声明函)。
3.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8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3.2.9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
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
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
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
(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及身份证复印件:(4)资质证书复印件。
4.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的工程在进行价格折扣时
给予3.0%的价格折扣,产品(服务)享受
10.0%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胜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永北镇阳光小区东北角
联系方式:13988802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江星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环城南路36号(涧槽沟路下段南侧)
联系方式:177088975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子林春、段维康

话:13988802535、17708897569
电子邮箱:1 jxhzb421102@sine.com
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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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星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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