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南康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南康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读取磋商公告,并于2024年0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024-QC-C008

项目名称: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元

最高限价:******.91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

1

本项目为采购南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第五检察部)功能区升级改造及公益诉讼快检室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详见采购 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响应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4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省来赣响应供应商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响应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方式:在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免费获取或通过邮箱gzhy1886@163.com报名(报名时注明项目名称、响应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响应须知: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采购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戒毒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法(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3-5个工作日出效果图、全套施工图并确认图纸后(即项目完成至30%时)付合同金额的30%;现场水电线路铺设阶段完工(即项目完成至60%时)付至合同金额的60%;木工天花材料进场(即项目完成至80%时)付至合同金额的80%;项目完成验收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3%至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6、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注:三万封顶),即: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50以下

0.75万元

0.75万元

0.75万元

5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东大道202号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0797-*******

邮 箱:gzhy1886@163.com

开 户 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 名: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87*****030********

3、项目联系方式

王先生(采购单位):0797-*******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0797-*******


相关附件: C008磋商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恒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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