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乐湖配套项目研弱电系统招标文件

天乐湖配套项目研弱电系统招标文件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单位:仪征江扬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天乐湖配套项目弱电系统材料、设备工程。
3、工程地址:仪征市月塘镇四庄村江扬路天乐湖园区
4、本次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地下车库监控、1#楼室内监控、网络系统、IP电视系统、程控电话系统、机房等材料、设备的深化设计和供货、调试、安装以及配合验收通过和质保等所有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和界面如下:
(1)室内弱电井至户内及各点位布线工作已由精装单位完成(室内电话面板网络面板由招标方自行采购无需报价),投标方负责主干布线、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2)程控电话相关技术要求:需具备外线直拨、内线互打、等级限制、一号双机、叫醒服务、通话限时、免打扰,具备兼容模拟话机、IP话机等相关功能。
(3)IPTV电视系统相关技术要求:自定义开机视频功能、可定制化欢迎页、自定义功能板块、酒店介绍板块、强制插播、自带安全投屏功能。
(4)监控系统相关要求:硬盘录像机及摄像机品牌(大华、海康),硬盘品牌(西部数据、希捷、联想),交换机品牌(华为、华三、锐捷);摄像机需达到高清红外400万像素,存储时间3个月。
(5)网络系统:网关、AC管理、交换机、无线AP、模块等相关设备品牌(华为、华三、锐捷);无线网络与办公网络需分路独立交换机管理。
(6)机房工程:机房位置为一楼消控室,投标方自行优化相关设备的摆布(监控拼接屏、机柜、UPS电源柜);拼接屏面积根据监控数量优化报价,UPS电源容量根据监控数量需能在停电后负载1小时左右。
5、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承包方式。
6、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智能化系统设计与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该设备的生产商或者具有固定合作伙伴的经销商,其产品已通过质监部门鉴定,具有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具有酒店智能化系统集成的工程经验,并有良好的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工程要求:
(1)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地方标准、规范要求,满足使用功能性并确保验收合格。
(1)工期要求:30 日历天(暂定,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8、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0、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14 日
11、招标人联系方式:联系人:丁菲菲180*****824
12、供货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含辅材)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所提供货物的开箱合格率为100%,外观和内在质量都不得有任何问题。在规定的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或故障负责。
13、保修及售后服务:本项目整体的质保期为2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单位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投标方人员能独立操作之日起算。
1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10%,安装结束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50%(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移交竣工资料并办理结算且双方确认后付至结算价90%,余款在验收合格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及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招标答疑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咨询或澄清,应于 2023年5 月12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会于2023年5 月13 日16: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发送到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招标人需明确事项
(1)按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及招标范围说明进行分项报价,如投标报价中有遗漏的结算时不予调整(变更签证除外),
(2)本工程为一次性包死价即固定总价,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除变更或者签证外全费用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范围内不作调整,最终结算价=合同价+变更(签证)。
(3)投标总价应包括:设备/辅材采购、运输、施工、劳务、安装及材料检验、调试、培训、管理、利润、税金(税率不低于3%、报价时注明税率)、安全措施及环保、成品保护、培训、验收、人材机物价上涨风险费用等一切相关费用。
(4)招标人指定材料厂家、品牌及型号的,投标人必须在此范围内选择一种进行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行成
1、投标保证金
(1)为了体现投标的严肃性,对自已所报价格负责,请投标单位在截止日前缴纳贰万元投标保证金至以下账户,注明“弱电系统投标保证金”。
名称:江扬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中信银行扬州新区支行
账号:732*****826********
(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7个工作日全额无息退回。中标单位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可用银行保函补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
在投标过程中发现有串标行为者;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或提供要求的履约保证金。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2、现场踏勘:
(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如需招标人讲解提前预约),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3、投标文件的组成
(1)商务标由以下内容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文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报价组价明细表;
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表
近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技术标由以下内容组成:
技术方案;
产品说明;
安装工艺、方法及安装注意事项;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应递交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技术标与商务标分开密封包装。
(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印。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五、开标、评标、询标
1、开标
(1)招标人在收到各投标人标书后及时进行开标工作。
(2)开标工作将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审核投标文件的完整性。
2、 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人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为准。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等相关人员参加澄清的,投标人必须组织参加;
(3)招标人将组织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包括技术标准、招标口径、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单价明显偏高等不平衡报价。但招标人不接收以下情况:措施及其他费用较上次调高及其他利用澄清机会调高投标总价及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等;
(4)澄清时间、地点以招标人电话通知为准。
4、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招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文件有相雷同等串标现象,且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可信解释的,应当视作严重违规行为予以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也将因此暂停或取消相关投标人参加招标人其他工程投标的资格。
六、授予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日内,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本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标,并没收其所有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招标文件附件:施工图纸(请联系丁菲菲180*****824索要图纸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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