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ZB2024-3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完成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运输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及交通环境监测网运维。主要任务有5项,一是按照国家、自治区交通运输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环境监测的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公路沿线41处国控点、150余处流动监测点、5处交通枢纽的空气环境和废气、水环境、噪声等要素的样品采集和实验室分析工作并形成监测报告。二是如期填报《交通运输行业公路、水路环境统计报表》。三是完成4个在线监测点的维护工作,按月供应和更换药剂及标准物质,进行设备的日常和故障维护等,确保监测数据稳定上传。四是做好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平台的运营和维护工作。五是配合主管部门的抽查检查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
(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参与电子投标的供应商,进入“不见面开标 ”大厅操作提示: “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 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签到、解密及报价确认等(时长30分钟)。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以上操作,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监控信息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纪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38号天和新城市广场A座802室

联系方式:181*****5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鑫

电 话:181*****527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监测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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