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家庄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家庄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家庄)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家庄)已进行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村内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可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土地利用率,复垦耕地面积7.234公顷,主要涉及建筑拆除物清运、土地翻耕、内部整平、客土回填、客土整平、修筑石堰、增施有机肥以及相应的水利、排水、道路工程配套。

2.2招标控制价为:*******.48元。

2.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新泰市翟镇于家庄。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本招标项目一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XT-GC-********-*****

新泰市翟镇唐立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于家庄)

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投标无效;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依法限制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5月07日至2024年5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4.2 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9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既未及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险保函,又未制作《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其投标无效;5.4 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模块中下载;5.6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5.7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翟镇于家庄村民委员会

地 址:新泰市翟镇于家庄

联 系 人:于伟

电 话:136*****8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鑫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泰市青云商务16楼

联 系 人:王静

电 话:0538-*******

电 子 邮 箱:sdhxgcjs@163.com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王静 联系方式: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行政监督部门: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翟镇所 联系电话:185*****58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增减挂钩 用地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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