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强清3号关于番禺市彩通电脑制版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受理公告
2024粤0113强清3号关于番禺市彩通电脑制版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受理公告
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日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乡镇企业联合公司的申请,作出(2022)粤0113清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番禺市彩通电脑制版有限公司(下称“彩通电脑制版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4月25日作出(2024)粤0113强清3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依法指定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为彩通电脑制版公司清算组(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2号高德置地冬广场H座42楼;联系人:梁金龙;手机:135*****889)。
彩通电脑制版公司的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彩通电脑制版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彩通电脑制版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彩通电脑制版公司的全部财产、印章和账簿、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说明、文书等资料。拒不移交或者移交资料不真实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番禺市彩通电脑制版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年5月7日
标签: 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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