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 0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5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00-12:00:00 下午:12:00 至 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 ||
预算金额 | ¥5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沈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8491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普陀区大数据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1-*********8491 |
项目概况
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预算编号: 0724-********, 0724-********, 0724-********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普陀区视频数据共享平台(三期)建设项目
数量:3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新建安全接入网关,完成各委办专网及互联网侧的公共视频资源汇聚;2)新建各专网与政务外网横向安全交互系统;3)新建视频建设仿真评估模块,为视频点位建设规划提供数据支撑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项目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其中试运行时间不少于2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单位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单位只能确定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单位中标无效;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传加密标书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29日 09:30
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668号5号楼A4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承担;
3.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集中采购机构;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标签: 数据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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