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招标公告

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招标公告

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受福州高新区领航创业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对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2024年05月28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QZ榕2024-001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元(人民币)

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包

预算(元)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投标保证金

采购包总预算

1

1-1

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项目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1年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服务期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 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8日-2024年05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地址: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302层)

方式:1、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文件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索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 28日10点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302层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址

时间::2024年05月 28 日10点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302层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由资格审查小组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价格的扣除: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评标项目第(一)条第3点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模板,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予价格扣除。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特定资格条件: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

(二)、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儒支行

账 号:350*****380*********

(三)、电子邮箱

E-mail:**********@qq.com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领航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高新区创新园二期17号楼10层

项目联系人:洪紫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全咨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梁厝路5号华雄大厦2号楼1302层

邮编:******

电话:133*****900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采购公告附件:无

标签: 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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