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2016-2017年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昌吉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车辆维修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SCG-FW2016-028
  二、招标内容
  确定2016-2017年度昌吉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次维修500元以上)服务商
  一标段:汽车4S店服务企业
  二标段:汽车修理厂
  三、简要说明:
  此次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为在业内有良好的业绩记录、较好的优惠条件、素质高的汽车修理企业,对招投标文件若有疑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我中心将以同样形式予以答复。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一标段: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行业资质、《品牌汽车经销商授权书》、并具备昌运管字(2016)126号文件《关于公示昌吉州2015年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含AA级)或2015年未参加考核并在2016年6月20日之前经州运管局登记许可的企业,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二标段:具备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行业资质、并具备昌运管字(2016)126号文件《关于公示昌吉州2015年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含AA级)或2015年未参加考核并在2016年6月20日之前经州运管局登记许可的企业,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另:《品牌汽车经销商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现场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点(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财政局五楼(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六、报名方式、截止日期及保证金缴纳
  1、投标单位携带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28日中午14:00点(北京时间)。
  3、保证金: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应以电汇、网银、支票方式缴入,不接受现金方式,建议以支票方式缴纳。在提交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XXXXXXX投标保证金),以方便退还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开发区支行
  账号:********3941行号:********1050
  联系人:南苏宸联系电话:****-*******
  七、招标机构: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海洲温海蓉
  联系电话:****-*******传真:****-*******
  九、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6年6月29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六月八日

标签: 事业单位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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