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的通知

各外贸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4〕8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企〔2014〕145号)文件,现就2024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实施细则》第六条所规定的基本条件、2022年进出口额低于6500万美元的外经贸企业。

(二)项目应当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实施。

(三)对符合支持内容且支出金额不低于1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支持内容和补助标准

对中小外贸企业开展境外专利申请认证、境外商标注册、资质认证及防范出口风险等给予支持。其中:开拓新兴市场项目的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70%,开拓其他市场项目的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50%。同时对不同内容项目采用最高限额方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流程

企业登录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应用”(https://zxkt.mofcom.gov.cn,申报年度选择为“2023”)进行项目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新注册企业在系统内提交注册信息后,需商务部门公示企业资质后再进行项目申报。老企业登录账号变更为“zxkt_原账号”,登录密码保持不变,如有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代码等变更情况请及时在系统内进行修改。

四、申报规范:网络系统的申报年度选择“2023”年。项目申报名称必须统一规范:

1.认证项目(项目名称格式为:产品名称或产品型号+认证国家+认证标准名称+认证项目类别);

2.商标注册项目(项目名称格式为:注册地+商标类型+“商标注册”);

3.境外专利申请项目(项目名称格式为:产品+专利申请地+专利类型)。

五、申报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所有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除提供《资金拨付申请表》《企业注册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认证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项目名称格式为:产品名称或产品型号+认证国家+认证标准名称+认证项目类别)

1.项目申报单位与所委托认证机构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者报价单复印件;

2.中外文认证证书的复印件;

3.所委托认证机构的认证资质相关文件复印件;

4.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和检验检测报告中有关结论性内容的复印件;

5.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二)商标注册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项目名称格式为:注册地+商标类型+“商标注册”)

1.项目申报单位与商标注册代理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商标注册的注册文件及标识;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三)境外专利申请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项目名称格式为:产品+专利申请地+专利类型)

1.项目申报单位与专利服务方之间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2.专利注册证书复印件;

3.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如外汇付款应提供境外汇款申请书复印件。

(四)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信息化水平(信保通EDI)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与EDI企业端的开发制作单位的合同复印件;

2.所开发系统对应具体功能的截图打印资料和由双方确认的系统交付使用验收单;

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的信保通EDI项目立项申请单复印件、信保通EDI项目测试意见反馈单复印件(加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业务专用章);

4.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五)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提高经营管理科学决策水平(海外资信服务)项目还需提供的材料

1.报告封面和目录的复印件;

2.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出具的资信报告收费通知书;

3.报告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复印件和银行付款单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财务章);

4.对于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签订年度资信产品服务协议,且定制资信报告费从年度资信费用中抵扣的企业,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须提供协议复印件、企业资信服务委托单(加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业务专用章)复印件。

六、截止时间: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经网络申报,商务局审核通过后,请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送至市商务局外贸科。

请按要求规范提交真实材料,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予支持。已享受有关政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享受。

联系人:黄葳 电话:0579-********

地址: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7层1708室

兰溪市商务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2 2024年支持中小外贸企业拓市场项目内容及补助标准.docx

附件3 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小)网络管理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指引.pdf


标签: 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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