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肇源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肇源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GJ140HW2016-0835
二、资金性质:自筹资金。
三、招标内容:血液透析机1台(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潜在供应商公司类型为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3、潜在供应商需具有诚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诚信评估报告;
4、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商务条款:
①如国内代理商投标,国内代理商必须是经过制造商正式授权的合法代理商(提供代理证明),具有相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型号设备的相关部门注册证及登记表(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械注册证(SFDA认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③投标产品如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CCC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CCC认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1)地点: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北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时间:2016年6月12日起至2016年6月14日止每天9时~11时,14时~16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3)方式:由法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供应商购买文件登记表》。凡符合资质要求者
请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④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⑥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
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⑧诚信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诚信评估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凡通过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16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及谈判地点:哈尔滨市汉水路76-6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肇源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郭院长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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