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桥镇太湖村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洪桥镇太湖村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河道清淤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河道清淤工程,位于长兴县洪桥镇,清淤总长2838米,清淤方量约为11072立方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预算价约 12 万元。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
3.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4. 根据浙水建[2008]13号文、浙水建[2009]51号文、浙水建[2010]33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2年1月20日以来)应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雉城镇丽湖中央大厦15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或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沈主任 电话:131*****078
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工 电话:****-*******
长兴县洪桥镇太湖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洪桥镇招投标中心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3日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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