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设置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媒体资源招租(重招)招标公告

公交车设置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媒体资源招租(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公交车设置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媒体资源招租招标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公交车设置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媒体资源招租招标项目(重招)(招标编号:GZSQ-201611)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招标内容

1.1 招标人有偿提供营运车辆车厢内空间,由投标人提供并安装车载电视设备及车载WIFI设备,并通过以上媒介进行多媒体广告运营获取其收益。投标的中标人在项目开展期间向招标人支付该项业务招标人车辆资源占用费用。

1.2 投标人提供的数字电视设备及车载WIFI设备是集成或独立的一套设备,招标人除提供车内位置安装及供电外,无需提供其他配套建设。

1.3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营运车辆(以下简称“招标人车辆”)约有1972辆,行驶线路覆盖全广州市区,其中,8米及以上公交车辆1712台,8米以下公交车辆260台。招标人有新车辆投入营运时,中标人也同步取得新车的上述两项媒体经营权。

注:招标人车辆数量为2016年5月在册数,具体结算以实际签约在用车数为准。

2.项目期限

2.1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五年。如招标人车辆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法院诉讼等原因导致项目中标后合同无法即刻签订及履行,合同签订日可顺延至阻碍情形消失。

2.2租金起算时间:中标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完成招标人车辆相关设备安装工作,60日后无论是否实际安装设备均开始收取车辆资源占用费。

3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实施;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的招标项目内容;

5.媒体节目内容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设备播放广告的形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部门管理;如在公交视频中刊播广告类以外的新闻或视听类节目,必须确保节目来源合法,即该类节目必须来源于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具有合法资质的媒体播出机构和影视广告公司;同时承诺每日公益广告量不能少于广告发布总量的20%。

6.招标最低限价(人民币):

线路车辆分类

车辆数量

最低限价(元/车·年)

说明

车载多媒体数字电视及车载WIFI

8米及以上公交车辆

1712

5700

1、招标人授权中标人的媒体经营权含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两项,且要求每年媒体资源占用费单价递增幅度不低于3 %;

2、结算车辆含合同期内新投放的招标人该类车辆,即使中标人不安装相关设备亦须支付车辆资源占用费。

8米以下公交车辆

260

2300

1、招标人授权中标人的媒体经营权含车载电视及车载WIFI两项,且每年媒体资源占用费单价递增幅度不低于3 %;

2、结算车辆含合同期内新投放的招标人该类车辆,即使中标人不安装相关设备亦须支付车辆资源占用费。

7.合格的投标人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2 独立于招标人的且具备招标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7.3具有完善的机构设置,拥有较强的技术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中标人如在经营车辆WIFI项目过程中需搭建网络应用平台的,必须在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备案,使用WIFI设备必须通过国家3C认证;

7.4与网络运营商签订合法有效的网络使用协议,并签订网络安全保证书;(需提交有效的网络使用协议复印件,网络使用协议上须明确有效的期限) ;

7.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投标人没有因其自身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或因违约被终止合同等不良记录(行政处罚达到进入听证程序标准);

7.7投标人必须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条款;

7.8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的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报价,且投标单价不得低于所投标包限价;

7.9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8.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2日-2016年6月1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8.2报名(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四楼财务统计部

8.3标书价格: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8.4招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7月5日8:30至9:30(北京时间);

8.5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5日9:30(北京时间);

8.6递交地点: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广州市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4楼会议室)。

8.7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20万元,投标人必须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截止3天前到达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帐户上。

8.8本次招标将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以供查验。

8.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9 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88号东兴大厦西座(邮 编:510075)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简先生

广州市第三公共汽车公司

2016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交车 电视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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