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及轮胎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及轮胎招标公告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吉安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经吉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就吉安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及轮胎定点采购项目实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赣鑫磊政采字[2016]063号
二、项目名称:吉安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及轮胎定点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包号 项目名称 项目需求 服务期限
A包 吉安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定点维修 (约40辆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B包 吉安县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轮胎定点采购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四、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整。
五、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西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七、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新城大厦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八、经采购人确认,合格供应商(投标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A包投标人应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吉安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北至禾河,南至拟建深圳大道,西至昌吉赣高铁〈拟建站前大道〉,东至吉安大道,详见附图)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的汽车维修企业;
3、 B包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是吉安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北至禾河,南至拟建深圳大道,西至昌吉赣高铁〈拟建站前大道〉,东至吉安大道,详见附图)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格或具有轮胎经营范围的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合法来源,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或者提供合格的代理商授权证明<包括所有投报品牌>(注:由代理商授权的,同时应提供生产厂商给代理商的授权证明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维修场所在同一地点的、法人代表相同的、具备相同汽车维修行业资质的、满足本招标文件合格投标人要求的维修企业前来投标的,必须签订协议书,以其中一家维修企业的名义投标。
九、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凡对本项目有兴趣参与竞争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先从政府采购网(http://218.64.81.5/zfcg/)或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axztb.com.cn)下载标书,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开标前到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购买标书;开标时请持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汽车维修资格证书、产品授权证明(B包)等有关资格证明原件(以上资格证明原件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中)进行现场资格验证,资格验证合格的投标方方可参与本次竞标;且以上有关资格证明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需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十、标书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十一、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田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肖女士****-******* 传真号0796-82897


江西鑫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车辆 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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