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体育局文件
德市体〔2024〕25号
德阳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体局、德阳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德阳市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在全省体育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现特制定《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省、市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践行“两个至上”安全发展理念,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坚守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聚焦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关键环节,创新执法手段,强化体育行业领域安全执法,集中打击、整治体育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倒逼体育系统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切实警醒起来、紧张起来、严格起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如履薄冰扛牢责任,响鼓重槌狠抓落实。以督促体育系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对本地区本行业体育领域开展全面的监管执法检查。通过专项行动,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促进体育安全生产主体法治意识明显提高,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体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三、检查对象
围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经营活动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潜水赛事活动、航空运动相关赛事活动、登山相关赛事活动、攀岩相关赛事活动、滑雪登山赛事活动及汽车、摩托车相关赛事活动)、公共体育场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体育企业开展执法(或联合执法)检查。实施全覆盖执法,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规定工作任务。
四、工作重点
突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体育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体育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用执法手段倒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抓住“关键少数”,在督促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体育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重点检查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是否及时汲取近年来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是否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覆盖企业每一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于未开展排查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要按照事故对待,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
(二)加强体育企业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重点检查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是否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严格把关体育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严格落实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
(三)持续推动对体育行业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规动火动焊作业行为,重点检查体育企业单位、施工单位、作业人员是否深刻汲取近年来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是否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回头看”安全检查;是否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四)强化体育企业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重点检查体育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组织健全完善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形成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要坚决打击整治安全疏散条件不足,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化体育企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各地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聚焦“关键少数”,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主要安全风险开展检查。督促体育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等,形成闭环管理,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能力。
(六)刚性落实“四不放过”专项检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要求的工作措施》要求,举一反三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执法检查或专项整治,组织所辖范围内体育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和警示教育,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将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内容。
五、实施步骤
采取“责任单位主动排查治理+专项监管执法检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
(一)第一阶段重点:全面部署及体育企业自查自改整改(即日起至2024年4月底)
各单位要主动对标,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监管执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督促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在自查阶段已发现并按“五落实”要求列入整改计划并实施整改的问题隐患,执法检查时可不再列入检查问题清单,要严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二)第二阶段重点:体育系统集中监管执法检查(2024年5月至9月)
各单位要根据制定的检查事项清单和监管执法责任单位名单,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模式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各区(市、县)教体局、德阳经开区社事局在专项行动期间,每月执法检查体育企业数不少于2家或全覆盖,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第三阶段重点:体育系统监管执法成果巩固提高(2024年10月)
各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紧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活动,不断改进监管执法工作,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和效能。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守护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结合体育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实际,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严格落实监管执法主体责任,明确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
(二)创新方式,强化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将专项行动与体育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找准隐患问题,采取精准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体育行业安全。
(三)营造氛围,强化执法震慑。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强大声势,重点报道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成效、典型案件等内容,形成执法震慑,达到“查处一家、警示一批、教育一片”的工作目的。要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教会责任单位查找重大风险隐患,提升的本质安全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的良好氛围。
(四)公正执法,严格逗硬奖惩。从5月开始,每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执法人员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纪律观念、规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联系人:高江,联系电话:*******
附件:1.全市体育系统专项行动检查事项清单
2.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全市体育系统专项行动检查事项清单
(参考模板)
项目 | 序号 | 重点检查内容 | 备注 |
一、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安全 | 1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的场所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 |
2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与技术要求》,经营场馆设施是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
3 | 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行为 | ||
4 | 是否按要求配备社会体育指导员及救生员,并按照要求在醒目位置公示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 ||
5 | 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相关场馆必要的安全警示提醒 | ||
6 | 是否在姓名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岗位制度、抢救操作规程、事故处理制度、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培训制度等管理制度(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场所按照体育场所按照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制度) | ||
7 | 是否配备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对应的急救用品 | ||
8 | 是否配备救生器材(比如:游泳场所有救生浮漂、救生圈、救生杆、救生绳和护颈套等,其他按照国家标准配备) | ||
9 | 是否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
10 | 是否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 | ||
11 | 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 ||
12 | 是否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 ||
二、体育企业安全 | 1 | 是否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项目的营业资格 | |
2 | 办公区域、厂房等消防栓、灭火器、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 ||
3 | 办公区域、厂房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 | ||
4 | 是否定期对消防应急疏散指示灯正常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应急疏散标识、消防警示标识是否按要求设置 | ||
5 | 办公房、设备房、库房、地下空间等区域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必要的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安全、规范存放 | ||
6 | 是否建立安全应急预案 | ||
7 | 是否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 ||
8 | 是否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应急培训演练 | ||
9 | 是否每月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检查 | ||
10 | 是否提前储备防灾减灾应急物资 | ||
三、体育赛事活动安全 | 1 |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近期举办的赛事进行审批或备案 | |
2 | 是否对赛事安全风险进行了综合研判 | ||
3 | 赛事组织者是否具备办赛的资质 | ||
4 | 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行为 | ||
5 | 工作人员是否熟悉项目规律和赛事活动特点 | ||
6 | 相关负责人是否具备组织同类型赛事经验 | ||
7 | 是否结合项目特点和赛事实际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熔断”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实施“4+1+1”机制 | ||
8 | 是否对影响办赛的天气状况、自然环境等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监测和预警 | ||
9 | 办赛所需的运动设施、保护设备、救援设备及医疗救护人员等配置是否充足、质量是否达标、管理是否规范 | ||
10 | 是否对参与人员面临的风险履行告知义务 | ||
11 | 是否对参赛年龄、身体条件、技术水平等特殊要求作出有效约束和明确警示 | ||
12 | 赛事活动涉及的场馆设施、临时搭建物等是否经过安全检查、消防检查和验收 | ||
13 | 人员通道容载率及动线安排是否合理 | ||
14 | 食宿、交通等配套服务资质是否齐全,质量是否达标,管理是否到位 | ||
四、体育场馆场地安全 | 1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场所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 |
2 | 是否存在层层转包行为 | ||
3 | 工作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资质 | ||
4 | 是否建立场所风险隐患清单 | ||
5 | 是否有大客流及紧急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 ||
6 | 建筑物结构是否安全,保护设施、急救设备设置是否规范,安全警示标识、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等的管理是否到位 | ||
7 | 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 ||
8 | 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或失灵、中控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齐全、有限空间作业及动火作业不规范等情况 | ||
9 | 场馆是否有竣工验收审批手续,通过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 | ||
10 | 场馆建筑是否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 | ||
11 | 消防栓、灭火器、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配备到位 | ||
12 | 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封闭 | ||
13 | 场馆门厅、楼梯间、通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存在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 | ||
14 | 是否对房屋建筑安全检查建立排查整治台账 | ||
15 | 训练场馆、体育场馆、设备机房、库房、老旧房屋等部位是否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或失灵、中控室值班人员数量不足或资质不齐全、有限空间作业及动火作业不规范情况 | ||
16 | 配电、锅炉、监控、消防等重要设施设备是否正常工作,检查记录是否完善 | ||
17 | 是否定期组织消防责任人开展安全培训、消防演练 | ||
18 | 是否对体育场(馆)地、建筑物(包括办公楼、宿舍等)进行非法改造,屋顶是否堆放杂物甚至超出承重范围 | ||
19 |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宽度是否规范 | ||
20 | 应急广播、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损坏 | ||
21 |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是否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 ||
22 |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统一管理 | ||
23 | 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 ||
24 | 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 ||
25 | 是否开展场馆内游乐设施安全检查 | ||
五、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 | 1 | 是否按照“双减”相关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 |
2 | 是否按照《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配置人员设施,是否具备办学许可等资质 | ||
3 | 是否严格实施“黑白名单”制度,规范使用“彩红钥匙”资金管理平台等 | ||
4 | 是否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经营活动 | ||
5 | 体育行政部门是否对体育类培训机构开展安全检查、指导 |
附件2
全市体育系统安全生产“强安2024”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体育部门 | 派出检查小组 | 出动执法人员 | 聘用安全专家 | 检查责任单位数量 | 发现隐患数量 | 已整改隐患 数量 | 现场紧急 处置 | 行政处罚 | 下达执法文书 | 联合惩戒 | 行刑衔接 | 企业自查情况 | |||||||||||
总计 | 重大事故隐患 | 一般事故隐患 | 总计 | 重大事故隐患 | 一般事故隐患 | 含暂扣许可证、暂时停产停业、暂时停止设备使用等 | 立案 | 罚款 | 一案双罚、一案多罚 | 提请关闭 | 吊销许可证 | 责令停产停业 | 上报自查台账企业 | 自查发现隐患 | 重大事故隐患 | ||||||||
个 | 人次 | 人次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起 | 万元 | 起 | 家 | 家 | 个 | 份 | 次 | 次 | 家 | 项 | 项 | |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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