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采购需求公示第1包

副食品供应采购需求公示第1包

我单位拟对副食品供应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

二、项目编号:2024-JQ08-F1024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每年采购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销售等。

5.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医院、军队、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院校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四、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

六、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及DOC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q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59*****081。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助理 电话:0591-********159*****081

陈助理 电话: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技术要求与经济要求

bbb630a1附件1.pdf

46c527ae附件2.pdf

,福建,福州市,福州,0591-

标签: 需求公示 副食品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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