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供应采购需求公示第1包
副食品供应采购需求公示第1包
我单位拟对副食品供应按照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进行网上公示,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
二、项目编号:2024-JQ08-F1024
三、公示内容
(一)项目预算:每年采购预算金额约1300万元,以实际采购量结算。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和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无政府采购或军队服务不良记录,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中标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4.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食品批发或零售、销售等。
5.具有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医院、军队、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院校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四、商务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1。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4日
六、反馈方式
供应商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预算金额、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单位,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1套:
1.意见建议函(格式附后);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附后);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交方式:
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及DOC格式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qq.com,同时发送提醒查收的短信至项目联系人手机159*****081。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根据军队采购相关规定,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助理 电话:0591-********,159*****081
陈助理 电话:0591-********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附件:1.反馈意见格式模板
2.技术要求与经济要求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