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至2025年度社会化物业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2024至2025年度社会化物业服务意向公开第1包

2024至2025年度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意向公开

一、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社会化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三、项目概况:主要为本单位提供公寓区、办公区及附属区保洁服务、环境绿化服务、垃圾清运处理、综合维修、秩序维护、综合环境治理服务、公寓住房管理。

预算金额:约130万元。

服务内容:

1.公寓区全物业委托管理

①室外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②室外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③水电气热运行管理及相关费用收缴;④公寓区绿化养护与管理;⑤公寓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生活垃圾处理;⑥公寓住房户内标配的设施设备日常维修。

2.内外场办公区物业委托管理

①室外公共区域硬化地面、道路及绿化区域的清洁,室外标识、宣传栏、信报箱等附属设施的清洁及维护;②室外公共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③室外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④绿化养护:内场区域和外场平行公路的绿化带树木及草坪的养护,包括修剪、浇水、施肥、除病虫害等。

3.重要附属设施管理

主要包括室外供电线路及设备,内外场锅炉房及供暖管线,室外给排水设施以及水泵房内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及专业维修保养。

4.公寓区、内场、外场及小点生活、绿化垃圾清运。

人员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及家庭主要成员无重大政治问题,无严重涉法问题,无参加邪教活动经历,政治可靠,思想纯洁。

2.所有服务人员均要通过政审,物业公司必须做好员工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出现任何问题或事故,均由物业公司承担,发生失窃密问题,物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物业公司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经过所从事行业的专业和文明礼仪培训,专业技术工种要持有专业上岗证书。

4.物业公司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单位时,均需统一着装,干净整洁,不得穿背心短裤、拖鞋进入工作区。不歪戴帽子,不卷袖子和裤腿,不敞胸露怀,不得随意躺坐,仪容仪表和工作姿态要符合专业要求。

5.男性工作人员不蓄长发,女性工作人员不化浓妆。

6.在工作区域内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不得大声喧哗。

7.工作人员要礼貌对待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单位人员发生口角或做出超越职权的行为。要虚心听取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8.工作人员在指定房间内用工作餐,但不得在楼内进行生食加工处理,不得在楼内吸烟、 饮酒。

9.所有清洁工具及耗材应统一存放在指定房间内,不得随意放置在其他地方。

10.所有工作人员应在指定房间内休息,不得在工作区域逗留和休息。

11.所有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胜任工作要求。

12.配备必要的通讯器材,保证各岗位间联系。

其他要求:

1.为使服务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供应商对本项目必须有一个完善和稳定的管理组织机构及高效、高质的服务计划。

2.所有服务人员应严格按西安市政府要求的标准、基数和比例交纳社会保险等。

3.员工上岗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

4.员工因违反甲方有关管理规定被有效投诉二次或因其他原因违法犯罪被处罚的,甲方有权要求撤换管理人员、当事员工,供应商必须保证不影响正常保障工作的条件下立即予以撤换。

5.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上班期间,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的事情,不聚岗、脱岗、空岗、睡岗,不闲聊说笑,不玩手机、看书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物业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不超越职责权限;不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打闹、闲坐;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收受或索取服务对象的金钱、礼物;爱护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设备设施、通信工具、器材;保守甲方秘密。

6.供应商的服务及所使用的物品、用具、材料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对本辖区的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供应商负责一切清洁洗涤工具、材料以及工作人员的各项费用。

8.供应商须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各种记录应及时、完整、不遗漏、不出错,资料保存完好(要求提供配套服务规程)。

9.因供应商员工的失职、渎职、违反规章制度导致他人伤害及由此引起的纠纷,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关要求。

(五)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供应商暂停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六)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内容须为在我国境内符合法律规定;

(七)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证书且含有绿化养护资质;

(八)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书面形式递交本单位,本单位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本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本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4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86*****721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

,陕西,西安市,临潼区,西安

标签: 物业服务 社会化 K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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