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口镇潘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峡口镇潘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三标段)招标公告

兴山县峡口镇潘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三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山县峡口镇潘家湾棚户区改造工程(三标段) ,项目编号:XSZB(2016)YZG135 ,已由 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以兴发改字(2013)24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山县峡口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投资44%,地方配套56%。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平屋面改坡屋面,包括墙体砌筑、瓦屋面铺设,外墙面清理后涂刷乳胶漆等。 ;
建设地点:兴山县峡口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建设规模:实心砖墙998.4 m3,瓦屋面9585.6m2,墙面一般抹灰1000 m2等。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40.88261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建工程,且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登记时审核合格的人员;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现场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且证书上如有记载工作单位的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符合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3.8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每周二、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建筑业企业。企业网员审核通过后,在网站首页点击“会员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网员登记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资料审核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2投标申请人须凭密钥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上商城点击或者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本要求点击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为 5万元。
4.3下载招标文件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6 月 13 日至 2016 年 7 月 6 日8时3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7 月 6 日8时30分,地点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峡口镇村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盖章)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兴山县峡口镇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
联 系 人:舒彬武 联 系 人:赵菊
电 话:187*****777 电 话:139*****136
传 真: 传 真:****-*******

2016年6 月11日


标签: 峡口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