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评估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拟对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管理的拉萨养护中心G4218(K1741+000-K1876+637)、G4218(K1898+000-K1935+837)、G6(K3746.000-K3847.637)、林芝养护中心S4(K7+500-K45+300)、G4218(K1483+000-K1741+000)、山南养护中心G4219(K0+000-K95+911)、S102(K0+000-K2+232)、S1(K38+116-K38+142、K41+596-K48+962)、G4218(K1935+837-K1975+500)、日喀则养护中心G4218(K2067+300-K2138+133)、S3(K0+000+K4+500)、LK(K0+000-K7+140)、那曲养护中心G6(K3552+510-K3746+000)等共计约991.872km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评估,为后期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2.2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评估工作;
2.4 招标范围:编制《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沿线设施养护手册(征求意见稿)》、对沿线(双向)的标志牌、标线、各种护栏、防眩板、隔音墙、隔离栅、防抛网、视线诱导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查。一是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TCI评定;二是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检查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数量、类型、等级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根据公路建设时期相关现行规范,结合最新发布的相关规范进行检测评定;三是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标志牌和标线是否存在数量、类型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根据公路建设时期相关现行规范,结合最新发布的相关规范进行检测评定;四是针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安防设施,就安防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现行规范给予论证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对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及数量,并编制整改方案,以上相关报告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五是针对护栏检测,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就目前运行的安防设施出具结论性报告,明确现行护栏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对波形护栏阻挡功能、缓冲功能、导向功能的性能是否达到相应的防护等级的指标进行评价,并根据检测情况出具《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报告》,如不能满足,需根据规范要求编制更换方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内容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最近年度(最近年度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最近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项高等级公路交安设施评估(检测)或沿线设施评估(检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高等级公路交安设施评估(检测)或沿线设施评估(检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同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其他检测人员: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项目主要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标线厚度测定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逆反射系数检测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涂层厚度检测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钢尺 | 满足项目需要 | 把 | 5 |
数码相机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数码摄像机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2 |
截至2024年5 月15 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 月8 日20:00 至2024年5 月15 日23:59,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 月30 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 R是/£否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106号(川藏公路与林拉公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 |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洛桑次仁 | 联 系 人:杨云波 |
电 话:0891-******* | 电 话:199*****473 |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客服联系电话:0891-*******
2024年5 月8 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交通安全设施评估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拟对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管理的拉萨养护中心G4218(K1741+000-K1876+637)、G4218(K1898+000-K1935+837)、G6(K3746.000-K3847.637)、林芝养护中心S4(K7+500-K45+300)、G4218(K1483+000-K1741+000)、山南养护中心G4219(K0+000-K95+911)、S102(K0+000-K2+232)、S1(K38+116-K38+142、K41+596-K48+962)、G4218(K1935+837-K1975+500)、日喀则养护中心G4218(K2067+300-K2138+133)、S3(K0+000+K4+500)、LK(K0+000-K7+140)、那曲养护中心G6(K3552+510-K3746+000)等共计约991.872km交通安全设施开展评估,为后期交通安全设施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2.2 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境内;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评估工作;
2.4 招标范围:编制《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沿线设施养护手册(征求意见稿)》、对沿线(双向)的标志牌、标线、各种护栏、防眩板、隔音墙、隔离栅、防抛网、视线诱导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调查。一是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进行TCI评定;二是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检查沿线交通安全设施是否存在数量、类型、等级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根据公路建设时期相关现行规范,结合最新发布的相关规范进行检测评定;三是按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检查标志牌和标线是否存在数量、类型或其他要求上的不符合规范情况,根据公路建设时期相关现行规范,结合最新发布的相关规范进行检测评定;四是针对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安防设施,就安防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结合现行规范给予论证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对不满足安全运行条件的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及数量,并编制整改方案,以上相关报告应符合《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要求;五是针对护栏检测,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和公安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相关规定,就目前运行的安防设施出具结论性报告,明确现行护栏是否满足安全运行条件,对波形护栏阻挡功能、缓冲功能、导向功能的性能是否达到相应的防护等级的指标进行评价,并根据检测情况出具《护栏安全性能评价报告》,如不能满足,需根据规范要求编制更换方案。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组,共1个标段,标段组及标段内容详见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人员资格要求、主要检测设备要求、其他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有效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和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
(3)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书(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最近年度(最近年度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最近年度)公司处于盈利状态。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完成过1项高等级公路交安设施评估(检测)或沿线设施评估(检测)业绩,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或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7)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 本次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担任过1项高等级公路交安设施评估(检测)或沿线设施评估(检测)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应体现出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函件格式见附件七)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件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同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其他检测人员:须具备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并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6 本次项目主要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标线厚度测定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逆反射系数检测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涂层厚度检测仪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钢尺 | 满足项目需要 | 把 | 5 |
数码相机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3 |
数码摄像机 | 满足项目需要 | 台 | 2 |
截至2024年5 月15 日23时59分,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的从业单位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其所投的1个标段组仅需制作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对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分别制作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人最终的投标标段将在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随机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 月8 日20:00 至2024年5 月15 日23:59,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 月30 日09时5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所投的单个标段组仅需递交1份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但必须递交该标段组下所有标段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4本次招标 R是/£否采用不见面形式开标。
采用不见面形式进行开标的,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次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培训-操作手册”中下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s://jtt.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及网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同时在上述媒介上进行公开。
7.其它事项
其它: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完整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标现场登录交易系统并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进入网上开标大厅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除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高等级公路事业发展和应急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圣陶南路106号(川藏公路与林拉公路交叉路口往东约200米) |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1幢-11号 |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洛桑次仁 | 联 系 人:杨云波 |
电 话:0891-******* | 电 话:199*****473 |
交易系统软件服务商名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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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 月8 日
标签: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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