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护机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养护机械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弥勒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经弥勒市财政局批准采购,采购人:弥勒市地方公路管理段,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云润招(2016)HH-40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商前来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弥勒市地方公路管理段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弥勒市。
采购内容:一标段:采购装载机一台;二标段综合养护车一台(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投资:733000元(一标段:308000元;二标段:425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供货期:一标段: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二标段: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
质保期:1年。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3.1.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货物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在云南省有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通过近三年完成过类似的云南省政府采购业绩。
3.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出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
3.3 资格后审资料包括:
3.3.1 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3.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3.3.3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
3.3.4 产品授权委托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原件);
3.3.5投标公司查询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察院查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方法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2016年 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份600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携带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法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二)营业执照、(三)税务登记证、(四)组织机构代码证、(五)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六)若代理商投标时,还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4日上午09:00分,地点为: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地方公路管理段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弥勒市中山路中段市计生局旁
联系人:王宏波
电 话:134*****919
传 真:****-*******
2016年6月1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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