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清公司2024年太和渗滤液厂运行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
碧清公司2024年太和渗滤液厂运行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公告
碧清公司2024年太和渗滤液厂运行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碧清公司2024年太和渗滤液厂运行服务外包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2.1 服务内容:负责厂区安全生产运行、设备操作、设备保养维护等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2.2 服务要求:服从公司安全生产运行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等规章制度;投入本项目外包服务人员不得少于4人,男性,年龄不得大于55岁等其他管理要求。
2.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太和垃圾渗滤液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环境污染治理或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托管(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财务状况:投标人2020-2023年内连续三年(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财务状况不为亏损(提供2020-2022年或2021-2023年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外包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合同下合计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合同未明确金额可以发票金额为准,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投标人承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上岗前与入驻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在上岗前必须提供入驻服务人员的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及有效的健康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承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在合同签订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3.5投标人承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更换入驻服务人员的,投标人须保证更换的人员符合比选人及比选文件服务要求,并按上述资格要求3.6条提供相关材料,且更换人员必须经比选人同意后方可上岗(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承诺更换人员前提供上述材料,否则比选人将有权拒绝更换人员的要求)。
3.6投标人承诺:在项目合同执行期内保证所有入驻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意外伤害等保险)持续有效,否则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3)项除须承诺外,另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 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 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
3.9、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10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5月8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件不予受理)、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南段208号(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办公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投标邀请书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璧山区碧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东路208号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131*****148
标签: 运行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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