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益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承租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高台县益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承租项目,现已具备
招标条件。根据《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
线运行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168 号)中“对国家规模标准
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目
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定的限额以下政府采购项目,通过张掖市阳
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交易”的规定,现决定对高台县益高汽车租赁
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承租项目在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
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邀请招标公告,择优选定出租方。
一、本次招标项目租赁车辆状况如下 :
1.
招标内容:全新新能源车辆 1 辆,颜色为白色。出租车辆车
身制式由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进行车身制式整备。具体配置技
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具体技术参数及工作要求;
2.租赁周期:五年。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预算资金:车辆年租金:共 1 辆,60个月合计共
******元,大写:(壹拾玖万元整)以上费用含税。
二、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材料;
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
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三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邀请投标单位:
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星润旅游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新吉龙汽贸有限责任公司、张掖鑫荣旅游文化发展有限
责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竞价时间、地点及具体参与方式:
1.竞价开始时间(公告、 报名、竞价结束时间一致):2024 年05
月 08日 12时 00分-2024年 05 月 10日 18 时 00 分。
2.竞价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采购电子平台
http://49.4.79.138:1020/f/index,具体操作下载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
易系统用户手册。
五、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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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以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时间前在“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甘肃”网站
[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
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注: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
成册(一式三份)在竞价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提交至招标人。具体
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六、招标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1.招标人:高台县益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志红
2.招标代理机构:
张掖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濮国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