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招标公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采购
品目
采购人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行政区域灵寿县公告时间2016年06月13日 10:0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6月13日 09:59至2016年06月17日 09:59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 09:30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预算金额¥21.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3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灵寿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人民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与新石北路交口西20米旺角国际18层6、7、2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21.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5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3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具有售后维修能力的合法代理商;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 本次招标 接受 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时需压缩天然气加气机检定装置的厂商唯一授权书。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5、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证明材料、无行贿受贿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项目编号:HBBHZC160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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