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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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有效期: 2024-05-08 至 2024-05-14
撰写单位: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撰写人: 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

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采购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运行服务,是对现有的辽宁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系统的升级改造维护,新购运行服务须与原系统匹配,保证原系统业务不间断,平台稳定运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32,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是在原系统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维护,涉及现有系统底层及后台数据库的运行机制,对系统的功能架构、数据结构、数据接口等具有一致性要求。从数据安全角度出发,原系统中积累的大量具有重要价值的车辆管理数据和运行数据必须实现无损迁移。从现实需要出发,分布全省各地市的省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4512台公务用车已安装北斗车载定位终端,目前运行可靠,运营稳定。如若更换其他供应商,需重新开发新平台及重新安装车载定位终端,耗费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影响省直各单位公务用车正常使用,也无法满足建设时限要求。因此从系统的稳定性、数据的安全性、业务的连续性、项目建设周期等方面综合考虑,依据《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第一款第6项,“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原供应商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继续开发并提供维护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址:联合路3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5-08 至2024-05-14(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姜广明,牟军,陈丽范、崔岗、王奎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陈昊志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6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3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关联计划
附件: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资料.pdf

标签: 管理服务 管理平台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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