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XHGL-G2024-0007
2.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万元
5.最高限价:120万元
6.采购需求:阜宁县公安局法医解剖室深化设计、设备、设施等采购、安装及其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至“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宁县公安局
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88号
联系人:朱丽,联系方式:159*****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徐州路864号
联系人:王迎华,联系方式:0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丽 王迎华
电 话:159*****088 0515-********
4.监管部门:阜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人:王柱
联系电话:0515-********
标签: 法医解剖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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