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ZB2016-0610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2016年全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以长二教发[2016]5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道区春城学校等十所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投资额

一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春城学校教学楼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春城学校

40.8123

二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第一幼儿园同兴分园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教育第一幼儿园

43.4254

三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八道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八道小学

46.1433

四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实验小学卫生间及暖气管网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实验小学

52.1808

五标段

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校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第五十七中学校

68.4809

六标段

长春市同兴小学西侧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同兴小学

78.9902

七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小学南北楼卫生间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小学

82.2534

八标段

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正厅及教室灯具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

33.3045

九标段

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教学楼维修改造工程

长春市第五十八中学

48.5658

十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开封小学塑钢窗及北侧操场硬化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开封小学

41.6187

十一标段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小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

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小学

165.6871

2.1.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工期要求:工程计划于2016年7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16年8月30日竣工。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的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各标段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建筑专业小型项目经理资格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项目经理均须具有3年以上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籍在册在编人员,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及评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0 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1 工程施工中使用材料的成品及半成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绿色环保。

3.12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若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重复投标时,投标单位可兼中。当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任一人员重复投标时,若在先行标段中标,则取消其在后续标段摇球资格。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有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17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有形建筑市场(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报名窗口)窗口或网上登记报名。窗口报名时须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 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报名后授权人持: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小型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一至十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十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后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不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6年7月7日上午09:00时,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项目发包价:一标段40.8123万元,二标段43.4254万元,三标段46.1433万元,四标段52.1808万元,五标段68.4809万元,六标段78.9902万元,七标段82.2534万元,八标段33.3045万元,九标段48.5658万元,十标段41.6187万元,十一标段165.6871万元。工程计价方式:清单计价,执行发包价及其主要内容。

7.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和投标承诺文件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8.付款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10、联系人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春城学校等十所学校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

联 系 人:闫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招投标管理处

市建委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幼儿园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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