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北方民族大学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北方民族大学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民族大学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北方民族大学以《关于同意启动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批复》(民大函〔2024〕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方民族大学,建设资金来自校内预算,招标人为北方民族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室内墙面及顶粉刷、门窗更换。2.走廊墙面粉刷、地面翻新。3.卫生间、盥洗室、开水间:更换地面瓷砖、墙面瓷砖、吊顶、门、洗漱台、蹲坑隔断、卫生洁具、节水型水龙头、给排水管等。4.更换强弱电线、照明灯具、开关插座、暖气片、暖气管等。5.室外屋面防水重新铺设、外墙面保温、刷真石漆、台阶面层及栏杆、室外人行道、晾衣架更换等。
2.2建设地点:北方民族大学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北方民族大学7号学生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区外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2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北方民族大学官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方民族大学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建中
电 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CBD保险大厦15楼1504室
邮 编:******
联 系 人: 施菲菲、马伊娜、张鹏
电 话:0951-*******
2024年05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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